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园区照明综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园区照明综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园区照明综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DXCG-SCTT-SC-2025050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园区景观亮化照明定制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147.7004万元(含税),其中标包1含税金额71.9952万元;标包2含税金额44.3504万元,标包3含税金额31.3548万元。本项目适用增值税税率6%。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R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3个标包。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本次比选共分为【3】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所有标包响应,本次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标包1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679200.00元;
标包2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418400.00元;
标包3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295800.00元;
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下表:
标包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预算金额(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预算金额(元) |
1 | 三区主路段照明综合配套服务 | 679200.00 | 6% | 719952.00 |
2 | 污水处理区路段照明综合配套服务 | 418400.00 | 6% | 443504.00 |
3 | 三区大门至蒸煮区路段照明综合配套服务 | 295800.00 | 6% | 313548.00 |
合计 | 1393400.00 | / | 1477004.00 |
2.2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成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相关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
1)类似项目业绩范围:照明综合服务类。
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响应方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照明综合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审查响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
3.5控股、管理关系: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②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注: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
3.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响应承诺函。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响应方的:
A.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文章推荐: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智慧园区照明综合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