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产业园边缘定制网施工服务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5-D-A0639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子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万元) | 实施地域 | 所属行业 |
2025年深圳电信坪山大鹏分公司产业园边缘定制网施工服务采购 | 施工部分 | 71.979148 | 78.457271 | 深圳市 | 信息传输业 |
安全生产费 | 1.468962 | 1.601169 | |||
合计 | 73.44811 | 80.05844 | / | / |
备注:1)施工部分、安全生产费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边缘定制网的施工工作,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服务。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提供边缘定制网覆盖服务,包括信号优化升级,网络覆盖与信号增强保障服务等,保障合同范围内所有区域具备良好的基础网络信号和网络接入服务,为智慧物业等管理手段提供5G基础网络支持。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73.44811万元(不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网络覆盖类或信号覆盖类项目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扫描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同时须提供现场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且须至少配备1名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至少配备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人员,并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5)供应商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者之间人员不得复用,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的企业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按否决响应处理。
c)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文章推荐: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直播拍摄制作服务项目供应商二次召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