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舆情监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舆情监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人。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BB-FW-2025-145(JYZX-ZB-LN-2025-00026)
1.2招标范围: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和舆情信息定制服务,主要包括针对国内互联网的舆情监测系统,以及围绕舆情监测目标所提供的由专业人员提供支撑的人工定制服务。开通平台号,平台包含舆情监测、舆情预警、舆情分析、舆情报告、全文检索等功能,监测来源包括网站、微博、微信、论坛、贴吧、App等信息,以及网络视频、电视、小视频等各类视频信息。覆盖全部互联网信息来源,贯穿舆情感知、跟踪、分析、应对、疏导、报送等关键环节。配备一套人工监测服务,经人工再次判断后分拣出与单位相关联的敏感舆情进行推送,实现人工精准化信息预警推送机制。
1.3服务期限:1年,具体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时确定。
1.4服务对象: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沈阳卷烟厂、营口卷烟厂。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45.6万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3.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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