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大数据系统优化升级开发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JG-SD-二公司-2024-0008) 1.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所需大数据系统优化升级开发技术服务,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谈判条件,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和谈判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高新区聚贤桥路 2.2项目概况: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3谈判内容:
2.4 付款方式:首付款。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定制开发技术服务费用的30%,共计¥ 元(大写: 圆整); 阶段验收款。软件定制开发成过通过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30%,共计¥ 元(大写: 圆整); 系统验收款。系统上线运行并经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35%,共计¥ 元(大写: 圆整); 项目质保金。甲方应于签署《项目验收报告》满壹年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费用剩余的5%,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具与付款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1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5)投标人是否要求为一般纳税人:是 (6)其他要求:1、公司成立满三年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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