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平台运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平台运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LXJ20240818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已经审批通过的采购需求及满足业务发展,拟对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2024年智慧平台运维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1.2 采购类型:服务类
1.3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对以下内容进行服务采购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地点 | 分包划分情况 |
1 | 远程巡检运维 | 4 | 次 | 江西省九江市 | 不划分分包 |
2 | 现场运维服务 | 1 | 项 | ||
3 | 需求定制服务 | 1 | 项 | ||
4 | 数据库备份与维护 | 4 | 次 | ||
5 | 系统运行故障排查 | 1 | 项 | ||
6 | 应急响应及故障处理 | 1 | 项 | ||
7 | 安全漏洞扫描及修复 | 4 | 次 | ||
8 | 硬件设备维护 | 4 | 次 | ||
9 | 数据库应急协助 | 1 | 项 | ||
10 | 软件系统升级及维护 | 2 | 次 | ||
11 | 系统紧急救援 | 1 | 项 | ||
12 | 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 1 | 项 | ||
13 | 网络及安全设备更新 | 4 | 次 | ||
14 | 系统使用培训与技术支持 | 1 | 项 | ||
15 | 系统实时运行监控 | 1 | 项 |
本项目含税暂估约为人民币68000元,取一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68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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