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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2024-07-17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950ZX000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比 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 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小微ICT服务是中国电信为商企客户提供的企业内部智能组网服务以及增

值服务的产品,小微ICT包含全屋智能服务和基础信息化服务。

  1.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规模(含税)

项目地点

1

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 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 购项目

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酒店、工厂、宾馆、办公 大楼、政府/学校机房等政企客户区域;家庭/室 内场所等综合型场景的公众客户提供定制服务。

30万元

金坛,比选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份额执行完毕。 1.4服务响应期:接到订单后按订单要求完成服务。

1.5质保期: 2 年。

1.6中选人数量:2个,第一名份额60%,第二名份额40%。

1.7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高于任一单项最高参选限价的(详见报价表要求),其参选将被否决。

  1.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

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 参选人须能够开具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类似全屋智能服务或基础信息化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

页、签章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及产品或服务内容页),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还必须提供相对应订单及发票,框架合同与 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时间为准。

  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2.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0点0分至2024年7月20日0点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 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1.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点00分。
  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1.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1. 参选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

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 媒介转载无效。

  1.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址:金坛市东门大街 1

编: 213251

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lizhangyun_xm.cicdi@chinaccs.cn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方韬 李章云 周明珠 戴春雷 18952091888

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 58

编: 210000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号: 12590209571010300005

代理机构监督电话(非项目咨询电话): 18912981112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950ZX000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比 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 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小微ICT服务是中国电信为商企客户提供的企业内部智能组网服务以及增

值服务的产品,小微ICT包含全屋智能服务和基础信息化服务。

  1.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规模(含税) 项目地点

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 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酒店、工厂、宾馆、办公

1 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 大楼、政府/学校机房等政企客户区域;家庭/室 30万元 金坛,比选人指定地点

购项目 内场所等综合型场景的公众客户提供定制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份额执行完毕。 1.4服务响应期:接到订单后按订单要求完成服务。

1.5质保期: 2 年。

1.6中选人数量:2个,第一名份额60%,第二名份额40%。

1.7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高于任一单项最高参选限价的(详见报价表要求),其参选将被否决。

  1.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

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 参选人须能够开具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类似全屋智能服务或基础信息化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

页、签章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及产品或服务内容页),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还必须提供相对应订单及发票,框架合同与 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时间为准。

  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2.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0点0分至2024年7月20日0点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 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1.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上午9点00分。
  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1.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1. 参选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

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 媒介转载无效。

  1.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

址:金坛市东门大街 1

编: 213251

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 lizhangyun_xm.cicdi@chinaccs.cn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方韬 李章云 周明珠 戴春雷 18952091888

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 58

编: 210000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号: 12590209571010300005

代理机构监督电话(非项目咨询电话): 18912981112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950ZX000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比 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 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购项目,小微ICT服务是中国电信为商企客户提供的企业内部智能组网服务以及增

值服务的产品,小微ICT包含全屋智能服务和基础信息化服务。

  1.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规模(含税) 项目地点

中国电信金坛分公司2024 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酒店、工厂、宾馆、办公

1 年-2025年度小微ICT服务采 大楼、政府/学校机房等政企客户区域;家庭/室 30万元 金坛,比选人指定地点

购项目 内场所等综合型场景的公众客户提供定制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份额执行完毕。 1.4服务响应期:接到订单后按订单要求完成服务。

1.5质保期: 2 年。

1.6中选人数量:2个,第一名份额60%,第二名份额40%。

1.7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高于任一单项最高参选限价的(详见报价表要求),其参选将被否决。

  1.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

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 参选人须能够开具满足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类似全屋智能服务或基础信息化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

页、签章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及产品或服务内容页),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还必须提供相对应订单及发票,框架合同与 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时间为准。

  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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